如今,他又因涉嫌用水枪攻击警察,等着他的将是怎样的制裁?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学教授傅健慈说,相关人士的行为触犯《公安条例》的“公众地方扰乱秩序行为罪”,一经定罪,可处以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12个月。与此同时,他们用水枪攻击警员头部,围攻正在执勤的警员,可导致遇袭警察的身体受到伤害,触犯《侵害人身罪条例》的“意图犯罪而袭击或袭警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两年。
另外,有关视频出现的污蔑字眼,可见立心不良,他们甚至利用网络平台宣扬暴力、侮辱警察、袭警及袭击记者,可触犯《刑事罪行条例》的“发布煽动意图刊物罪”,首次定罪可处以罚款2500港元及监禁1年,其后定罪可被判监禁两年。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13日给出一份数据,香港国安法实施近3年来共拘捕250人,截至3月底检控151人,已审结的71人案件全部入罪,也就是说百分之百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