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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16部门: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家政企业

——加强就业引导。重点关注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进展,引导其在家政服务业实现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布家政服务员薪酬价位信息,引导家政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样本,保障家政消费者、服务员和企业合法权益。

方案还提出,完善配套政策。

——落实稳岗返岗政策。引导家政企业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等。对跨省从事家政服务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每个年度可按规定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

——吸纳大学生就业创业。鼓励运作规范、信誉良好的家政企业、家政培训机构开展校园招聘,为年轻人才提供更多就业选择。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家政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保补贴。鼓励龙头家政企业积极吸纳青年实习见习,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家政服务职业教育,按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强化输入地权益保障。督促指导家政企业依法与来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家政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引导家政服务员加入工会组织。

——强化输出地权益保障。鼓励家政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到乡、行业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实施家政兴农。有条件的地方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家政服务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依据常住人口规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家政服务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县城取消落户限制的政策,确保稳定就业的家政服务员便捷落户。

——加大公共资源倾斜力度。鼓励将具有品牌优势的家政企业、家政培训机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项目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抓住国家扩大有效投资的政策机遇,加大金融支持家政兴农工作力度。同等条件下,鼓励公共机构优先从聘用脱贫人口的家政企业购买服务。

——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挖掘先进典型,总结经验,支持家政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参与家政兴农工作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申报"五一巾帼奖""巾帼建功标兵""青年文明号"等荣誉,提升家政兴农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家政服务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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