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对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陕K靖边环罚﹝2023﹞12号),该采油厂因输油管线发生泄露造成土壤污染后未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实施风险管控和修复,被罚款1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一队2023年5月29日一号增压站至十一号联合站输油管线发生泄露造成土壤污染后未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实施风险管控和修复,违反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和《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成立于2006年04月20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张家畔镇长城路南10号,法定代表人为米保有。经营范围包括受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委托,全面负责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采;运输;机电产品维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