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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網信辦: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2)

2023-03-13 15:05:01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3.打擊“自媒體”惡意炒作。通過搬運倒灌、“標題黨”炒作、集中發布相似文案、多賬號聯動發文等手段,對明知或應知為謠言、虛假消息、有害信息仍肆意傳播的行為。在謠言、虛假消息已被澄清,有害信息已被查實的情況下,仍盲目跟風、人雲亦雲,搬運散播謠言、虛假消息、有害信息的行為。

(二)堅決取締假冒仿冒官方機構、新聞媒體和特定人員的“自媒體”

1.取

締利用賬號名稱信息假冒仿冒的“自媒體”。

一是在名稱、頭像、簡介等賬號名稱信息中,使用相同或相似名稱、標識等,假冒仿冒黨政軍機關、事業單位、新聞媒體的“自媒體”。

二是在賬號名稱信息中擅自使用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理名稱、誤導公眾的“自媒體”。

三是通過更改賬號名稱、修改個性簽名、新設用戶頭像等方式,冒充官方機構、新聞媒體工作人員及其他特定人員的“自媒體”。

2.取締利用信息內容假冒仿冒的“自媒體”。一是謊稱所謂熱點事件當事人、親友或相關人員爆料案事件線索細節、求救信息等內容的“自媒體”。二是篡改、截取官方新聞發布會、通報等部分內容,製作發布假通報等信息的“自媒體”。三是在直播間或短視頻背景中假借與電視新聞節目相同或相似布景的“自媒體”。

3.取締無專業資質假冒仿冒的“自媒體”。無教育、司法、醫療衛生等領域資質,擅自使用“教師”“教授”“律師”“醫生”“醫師”等稱謂假冒仿冒專業人士,發布育兒、教育心理學、法條解讀、案件剖析、醫學知識科普、疫情形勢解讀等專業領域信息的“自媒體”。

(三)全麵整治“自媒體”違規營利行為

1.從嚴整治“自媒體”蹭炒熱點吸粉引流。重點是“自媒體”通過不當評議、胡亂解讀、片麵曲解公共政策、社會熱點事件獲取熱度,借機推銷售賣商品、課程或服務,接受用戶打賞,開通付費谘詢,在直播間帶貨;打著探訪、追蹤、幫扶、救助等旗號,在災難或事故現場、熱點事件發生地,熱點人物相關地等場地開設直播、拍攝視頻,消費災難,借勢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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